我从以赛亚·伯林那里学到怎样理解当代美国政治争论
如果你像我一样,平时只是随意关注一下美国政治,你会不断听到这些词——“自由”(freedom)、“自由”(liberty)、“权利”(rights)。而这些词往往出自立场截然不同、甚至彼此对立的人之口。很长一段时间,这让我有点困惑:为什么两个看起来差距这么大的阵营,都在说自己是在捍卫同一个东西?
后来我才慢慢意识到,他们其实说的根本不是同一回事。他们虽然用的是同样的语言,但背后依赖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。我发现以赛亚·伯林的《两种自由概念》一文特别有启发,它把一些直觉得模糊的地方理清了——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。
(顺便说明一下:我连“沙发哲学家”都算不上,这篇文章主要是写给自己看的。如果有很基础的错误,那不是bug,是feature。)
在伯林的框架中,“消极自由”很好理解:就是不受干预的自由。只要没有人阻止你做你想做的事,你就是自由的。而“积极自由”则不同,它强调的是行动的能力——你是否能够真正去实现自己人生的目标,而要实现这些目标这往往需要制度、资源等支持条件。
一旦用这个框架来思考,美国很多争论就变得容易理解了。
先看自由意志主义者(libertarians)。像兰德·保罗反对政府强制措施——无论是税收、监管,还是医疗保险要求——他显然是在从“消极自由”的角度出发。他关心的是国家是否在干预个人选择。即便某项政策带来好处,只要它限制了人们的选择空间,就被视为自由的损失。这就不奇怪为什么你听自由意志主义者说话,总觉得他们是在反对什么——这和“消极自由”的内涵是相一致的。
再对比一下进步主义者是怎么说的。像亚历山大·奥卡西奥-科尔特斯主张全民医保、学生债务减免、大规模公共投资,她是在“支持”某些东西——语气上是“正向”的,立场上也是。她同样在谈自由,但那是另一种自由。她的逻辑是:如果一个人没有基本能力——教育、健康、经济安全——那他并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。在这种意义上,自由需要“赋能条件”。
这个逻辑还可以延伸到堕胎问题。民主党人把对堕胎权的支持称为“pro choice”(支持选择)。这仍然是关于自由,但强调的是一种“能够做出选择的自由”。
有时候,两边听起来其实挺像的。自由意志主义者会说“经济自由”“个人自由”;进步主义者会说“选择的自由”“免于恐惧的自由”“生育自由”。用词是重叠的,但底层含义却完全不一样。
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争论听起来像是在各说各话。当自由意志主义者说某项政策减少了自由,他们通常指的是束缚增加了;而当进步主义者说同一政策增加了自由,他们指的是提升了人们实际行动的能力,在他们看来,这也是在减少束缚。
医疗保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自由意志主义者会说,强制购买保险侵犯了个人自由,因为你失去了“不买保险”的选择;进步主义者则会说,如果没有医疗保障,人根本谈不上自由,因为生病时看不了医生就是一种束缚。
同样的逻辑也适用在教育、劳动力市场,甚至科技政策的讨论。比如公共科研资助,一方面可以扩大机会、降低创新成本,这符合“积极自由”;但另一方面,它需要税收和行政管理,这在承担成本的人看来,是对“消极自由”的限制。那些支持特朗普政府削减科研经费的人,可以从自己的逻辑出发,合理地认为:一种群体的自由(做科研的自由)可能是以另一群体的自由(自由支配收入的自由)为代价的。
我从伯林那里得到的一个重要体会是:这两种自由之间确实存在张力,但这种张力并不是绝对的。虽然在很多问题上,我个人更倾向于进步主义的立场,但我也认为,一些进步主义立场如果走向极端,会不必要地侵犯伯林所说的“消极自由”。校园里的“言论规范”(speech code)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。
言论自由本质上是“消极自由”,但它也支持“积极自由”,因为它为思想交流和创造力提供空间。我觉得,进步主义者需要更多思考:如何设计公共政策,在提升人们能力的同时,尽量减少对他人的负担;同时也要避免那种过于使用“零和博弈”的语言和表达方式。
我认为,两边其实都应该意识到,他们各自的立场中其实包含了这两种自由的元素。还是以医保为例,自由意志主义者和进步主义者的一个关键分歧,似乎在于“束缚会落在谁身上”。自由意志主义者关心的是不要限制当前健康者的自由,而进步主义者关心的是不要限制当前患病者的自由。
这样从“束缚的归属”来理解双方立场,会引出两个话题。第一,我并不是医保专家,但我觉得就这么个差异,真的值得让双方搞成你死我活吗?第二,进步主义者应该更多地从“消极自由”的角度来表达自己的立场。其实他们的主张中也包含消极自由——他们是在反对减少那些已经处于不利境地(比如患病)人群的自由。那为什么不把这一点说清楚?
当然,我们也需要承认两点事实:第一,一个良好的社会需要伯林所说的两种自由;第二,在某些领域,这两种自由确实是不可兼容的。如果能正视这两点,也许我们更应该去寻找折中和务实的解决方案,而不是不断妖魔化和老是试图去彻底击败对方。